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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Linux侵权说”,意味着什么?

2013年10月25日 ⁄ 综合 ⁄ 共 1314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513日,微软突然抛出所谓“Linux侵权说”,把整个IT业界搅和得很不安宁。这个事件,意味着什么?时至今日,5天过去了,人们渐渐地冷静下来,各方面该说的话都说了,整个情况也逐渐明朗了起来。

微软的所谓“Linux侵权说”是指,在Linux内核中存在42个“程序点”(程序片段),各自构成某种“程序发明”(也叫软件的“创新发明”,当然必须具备一定的新颖性),针对这些“程序点”,微软已向美国P.T.O(美国国家专利商标局)申报了“软件专利”,而且,这些“软件专利”经过了美国P.T.O的审核,经过一定的“公示期”,已获正式批准,由此,微软已经获得了这42项“软件专利权”。513日,微软指出,在Linux内核里面也有这42个“程序点”的(实质性的)类似物,构成了对微软的“专利软件侵权”。对此,Linux的总协调人Linus Torvalds大呼“冤枉”,叫微软拿出“证据”来。微软说,我就是不拿出来“公开讨论”(指这42个“程序点”)。那么,Linus又说,你去控告我吧!微软明确回答,“我不诉讼”(起诉不起诉,这当然是微软的权力)。现在,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很明显,微软此举等于让Linux“背黑锅”。对于这种僵持情况,谁是谁非,局外人不易搞明白,只有微软心里面清楚。

SUN公司警告微软,不要轻易招惹国际开源社区。Novell出来说,我们不承认微软的“Linux侵权说”。谷歌发言人表示,“现在说什么还为时尚早,要再等一等,看看微软能拿出什么东西来(指拿出那些”侵权程序点”)”。Linux基金会负责人说,是不是具有创新性的“软件专利点”只有法院说了才能算数(言下之意,美国P.T.O办事马虎,软件专利审核不严)。知名律师Eben Molgen说,什么软件专利,诉讼起来,麻烦可大了,各种可能性都会出现。IBM现在还没有出来说什么。总之,连微软的朋友也不敢出来表示公开支持“Linux侵权说”,以免“惹火烧身”。Harper Mann说,微软此举是“得不偿失(pyrrhic)的胜利”。

516日,微软Linux平台策略负责人Bill Hiff出面批评《财富杂志》把“Linux侵权说”的意思弄错(搞拧)了,那不是对Linux的威胁,而只是指出了Linux内核里面存在某些“程序点”(类似物)是我们微软公司“专利软件”的这个事实。我们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想搞法律诉讼(与Linux打官司)。也就是说,这42个侵权“程序点”是与Linux方面“讨价还价”的砝码,是有弹性的。目前,Linux方面很激动,对微软说,你告我吧!(心里面说,我才不怕你呢!)微软明白回应说,“我就是不诉讼”,只想坐下来谈谈怎么解决问题。那么,该怎么办呢?

      516日,微软Bill Hilf明确表示,微软想做3件事情:1、运用Windows服务器与LinuxUnix展开竞争;2、根据我们客户的要求,我们需要解决LinuxWindow之间的互操作性的问题;3、我们希望开源生态系统成长(grow),因为它关系到Windows软件(的应用)。除此之外,微软没有别的策略。微软不会(也不想)威胁任何人。这话虽然很入耳,但是,人们心里面并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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