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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笔记)

2013年03月08日 ⁄ 综合 ⁄ 共 1503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项目采购方式

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

采用招投标采购方式须具备二个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多方卖方多家的局面,买方才能够居于主导地位,有条件以招标的方式从多家竞争对手中择优选择中标者
招投标采购方式的种类
1.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
2.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
3.谈判性招标(议标)

招投标采购方式的特点
1.组织性
2.公开性
3.一次性
4.公平公正性
(竞争性)
招投标采购方式的意义
1.创造一个择优的竞争环境
2.保护国家利益
3.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4.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提高经济效益
6.实现资源合理化配置

 

 项目采购法律基础

联合体投标

指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联合体投标可做如下理解

1.

2.

3.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内容*
1.对投标人投标合法性的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是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签约的能力,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对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包括投标人经营等级、资本、财务状况、以往业绩、经验与信誉、履约能力、技术和施工方法、人员匹配及管理能力等。

招标文件内容*
1.应写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
1.1投标须知
1.2.如果招标项目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还应包括工程技术说明书,即按照工程类型和合同方式用文字说明工程技术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并通过工程技术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对投标人提出详细。准确的技术要求
2.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人就招标项目中标后,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3.如何一种形式的招标,招标人都应对招标项目提出相应的技术规格和标准

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通知较晚,也可对截止时间做相应修改)

2.应当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法定招标项目的最短截标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评标过程保密应采取的措施

1.对评委会成员的名单对外应当保密

2. 对评标地点保密

 评标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最低评标价大大超过标底或合同估价,招标人无力接受投标

2.所有投标人在实质上均未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过少,没有达到预期的竞争性。

 中标人投标应符合的条件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一项投标中的前提条件

2.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中标的是结果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而不是指报价最低的投标)

3.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防止投标任意不正当的低价中标后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对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投标将不予考虑。

招投标中的法律责任

1.将必须进行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 招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作假骗取中标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6.投标人作假骗取中标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7.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应承担行政责任

8.招标人与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应承担的责任

9.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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