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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灼之争

2013年09月18日 ⁄ 综合 ⁄ 共 600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今天看纯月部落的一篇文章(http://blog.csdn.net/danny_xcz/archive/2006/06/26/835417.aspx),文中论点我不想多说什么,倒是“凿灼之争”引起了我的兴趣:

  1. 根据我的语文知识,只见过“言之凿凿”,从来不知道“言之灼灼”是什么东西。
  2. 凿,音zuo;灼,音zhuo。
    就算用“通假”来为自己语文知识的欠缺找借口,也没听说过不同音的字可以“通假”的。
  3. 就算分不清卷舌音和非卷舌音,那也没必要广东话来辩解。我是成都人,我的乡音里一样没有卷舌音,可普通话毕竟是从小学就开始教的。
  4. 就算是同音字,就一定能“通假”吗?如此说来,“银行”是不是可以等于“淫行”?
  5. 就算真的是通假,那也是先有正确的,然后才有以后的约定俗成,“凿”在先、“灼”在后,为什么会用错误来批评正确呢?
    原贴中某位:
    yiyi 发表于2006-06-26 16:46:00  IP: 221.230.25.*
    g9 :连中文言之灼灼都写不正确,当然没必要去点拨别人英文了呀~
  6. 判断一个成语是否用错,查辞典难道不是最好的办法吗?辞典不是最官方最有说服力的吗?
  7. 就算你批评错了,承认自己错了就好,一而再、再而三地无力辩解,那只会越来越让人越得浅薄。
  8. “的而且确”这个词,的而且确地是“多么的生动“呀。
  9. 如果是我错了,我就会坦然承认(参考第7条 (^_^))——我家里有成语辞典,现在只是凭N年前的语文知识,谁能担保记忆不出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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