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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那不了了之的办事,涉案人员逃逸至今仍没归案

2014年02月08日 ⁄ 综合 ⁄ 共 363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最近又想起一件往事,匆匆来了,匆匆又离开了,离开交警厅,黎警官告诉我们,因为涉案人员逃逸,抓不到,案件不能判罪。不了了之打发,每次走过去,他告诉我们结案过来签名,要告上法庭就得以无名氏告上法庭,而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纷纷大玩文字游戏,各处推卸责任。而案件发生的过程已经有大半年,涉案人员男,刘林杰 一直在逃逸,而发生事故当晚,他身边的朋友在场,而他却一直包庇这件事情,不肯透露刘某的去向,而交通肇事逃逸的刘某,父母更加却不愿意透露去向,可笑的她的母亲甚至搬迁离开。而手上交警展示的证据仅仅是一张侧面的照片,完全五官看不清楚,最后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可笑。

 

   不了了之的事情发生过去了,而案件已经没有去追踪。最后一句,黎警官已经没有去查这件事情,给我们展示的所谓证据也是忽悠人的作业罢了。

   可怪的现象,办事效率真是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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