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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ian 和 Mozilla® 在 Firefox 的一些纠纷….导致debian上以iceweawel代替firefox

2013年10月11日 ⁄ 综合 ⁄ 共 5338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原文:
http://tetralet.luna.com.tw/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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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Debian 和 Mozilla® 就一直為了 Firefox 商標及名稱的問題爭議不斷。數日前 Debian突然宣布:在即將釋出的 Debian Etch 裡將使用
IceWeasel來取代Firefox 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名稱,以期能讓這些無謂的爭議早日落幕。

IceWeasel 是由 GNUGnuzilla 團隊所維護的 Firefox 分支的代碼,主要目的是移除 Firefox 裡所有 non-free元件,並以新的名稱 IceWeasel 發佈,以期能成為可替代 Firefox 且純度 100% 自由軟體。

雖然目前 Debian 只是將 Firefox 更名罷了,但這勢必會造成使用者的困擾、混亂、紛爭及不便。這是最糟最糟的解決方案。當然了,在自由軟體社群裡,理念不合而分道揚鑣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沒有人喜歡看到本來力量就十分薄弱的自由軟體分崩離析。可想而知的,Debian近日來可是被狠狠批評得體無完膚,而 IceWeasel 則是被視為一個註定失敗的計劃。

但事實真相到底是如何?為什麼 Debian 甘犯眾怒而做出如此決策?Debian 到底在想什麼?

事情經過

由於 Firefox 是一個當前極為成功、極為著名的自由軟體專案,所以 Mozilla® 對於 Firefox的商標和名稱也越來越注重,甚至還訂了一個嚴苛的授權條款來保護它。而 Debian 則以其一貫的處理方針確切得遵循著 Mozilla® 的授權條款,所以長久以來,雖然 Debian 自認應能符合Mozilla® 的CommunityEdition
規範,但 Debian 還是一直採用自訂的 Firefox Logo和 "mozilla-firefox" 這個名稱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其間,Debian 不停得懇求 Mozilla® 不要在 Firefox 商標及名稱上大做文章,並希望能和 Mozilla®進行協商以達能雙方都能接受的共識。約在 2005 年 6 月,Debian 的努力終於獲得Mozilla® 的善意回應,Mozilla® 授權 Debian 可以使用 Firefox 官方的商標及 "firefox"這個名稱。但由於 Firefox
商標是 non-free 的,所以在 Debian 版的 Firefox 裡看到的還是那個 Debian 自訂的 Firefox Logo;另外 Firefox的錯誤回報機制Talkback擴充套件也被移除了,因為該機制在授權上也是
non-free 的。

但事情尚未落幕。在 2005 年 12 月時,在 Mozilla® 的強力要求下,Debian 又將 "mozilla-firefox" 套件名改成了 "firefox" 以符合 Mozilla® 的要求。

但如此多的讓步卻還是無法讓 Mozilla® 滿意,爭議一直不斷,甚至有傳出 Mozilla® 要收回 Debian 的授權的傳聞。

而在 Debian 計劃要在 2006 年 12 月釋出 Debian Etch 發行版的前夕,Mozilla®
突然要求
Debian 必須立即發佈無任何修改的Firefox(包括必須還原原有的 Firefox 官方商標),且 Debian日後對於 Firefox 任何的修改都必須先徵得 Mozilla® 的同意,否則不准使用 Mozilla® 所註冊的Firefox 商標及和 "Firefox" 類似的名字,因為這就不是原汁原味、品質保証的Firefox 了。但這對於
Debian而言是不可能接受的,因為這個規定明顯不符合 The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的規範。但在 Debian Etch 釋出日期迫近的壓力之下,無計可施的 Debian 只好決議:就如 Mozilla®的要求,另以其它的名稱
(IceWeasel)來取代Firefox 這個名字。

為什麼 Debian 要如此堅持?

Debian 有個著名的 DebianSocial Contract 條款,裡面載明了 Debian 將永遠是 100% 由自由軟體所組成的系統。若說 Debian的成功全都得歸功於此條款並不為過,因為全世界的自由軟體愛好者大多因此而聚集在 Debian 的旗幟之下:『系統未用 Debian GNU/Linux,就稱駭客也枉然』

以 Firefox 商標授權一事為例,Debian 的處理方針完全是根據
The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
第 #8 條的規範:

授權不能僅適用於 Debian:

程式所附帶的授權不得取決於該程式是否為 Debian 的一部分。如果從 Debian 中取得了一個程式,並根據該程式的授權條款來在Debian 之外使用或散布它,則這個被另外分發的程式的使用人之權利與 Debian 系統的使用者所得到的權利必須相同。

所以即使 Debian 獲得了 Mozilla® 的授權能使用 Firefox 商標,Debian 還是得堅持著自已的原則採用著自訂的 Firefox Logo。這是因為 Debian必須考慮到其它系統的使用者,像是國外著名的 Knoppix 專案很可能就會直接取用 Debian 的 Firefox套件,但這麼做將可能會使得 Knoppix 違反 Mozilla® 的授權。這將嚴重違反 Debian 的精神:Debian希望能平等對待所有的人,Debian
不應去爭取別人所無法擁有的特別授權

而 Mozilla®的商標受到其商標政策之規範(當然也受到各國商標法的保護),Mozilla®的 Firefox 商標必須經過授權才能使用、不可任意散佈、無法任意修改更動,Mozilla®還擁有單方面撤消授權的權力,即使獲得授權 Mozilla®可以在日後以任何理由取消授權... Mozilla®的商標政策明顯不符自由軟體的定義、當然也不符合 Debian 一貫的原則。要求 Debian 放棄自己的原則去迎合 Mozilla®會不會太強人所難了?

Debian 版的 Firefox 經過大量的 Patch,早己面目全非?

有個謠言說,Debian 版的 Firefox 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有些經過大肆修改後的 APIs 已和原始版本不相容、同時也會讓extensions功能出現問題;而這些修正檔加起來有 100,000 行!所以逼得 Mozilla® 不得不採取行動。

事實真是如此?讓我們看一看
DebianFirefox 1.5.dfsg+1.5.0.7-2 版的修正檔
吧。根據 Debian Firefox PackageMaintainer 的說明,這些修正大多是著重於一些像是想辨法讓 Firefox 能支援hppa、mips、mips64、m68k、ia64、sparc64、alpha 及 arm 等眾多平台(如此重要的事 Mozilla® 反而不怎麼在乎!)、將安裝位置改成/usr/lib/firefox 而不是/usr/lib/firefox-x.y、使用系統上的
libpng、libjpeg、libtiff、libmyspell 及libcairo(而不是使用 Firefox 在程式碼中所附的)、讓 Firefox能在 GTK 2.8 上編譯成功、讓 Firefox 能順利在 gcc 4.0 上編譯(可大幅增進Firefox 和 Extentions 的穩定度)... 等等,(詳盡列表請參考Debian
firefox package 的
ChangeLog
我想這些修改應該是無可厚非的。

另外,Debian 的套件管理者還修改了 Extensions 管理員,讓它在多個使用者的環境裡管理系統 Extensions時能更穩定。因為Debian 的套件管理者認為,Mozilla® 在設計時似乎只針對 Win32這種單一使用者環境,而卻沒有考慮到世界上還普遍存在著 Linux 這類的多使用者環境,所以
Debian的套件管理者只好加以修正讓它能更穩定一些。

唯一較重大的修改是預設會支援 Pango 架構,讓 Firefox 對多國語系能更加友善(代價是 Debian 版的Firefox 會慢上不少)。而對 Pango 的支援也是可以被輕易關掉的。

而這些(筆者認為極為必要)的修正全部合計起來也不過 2,654 行,(任何人都可以自行下載 Debain 版的原始碼來親自查証),這和某些 Mozilla®陣營所宣稱的 100,000 行可以說是天差地別。Mozilla® 是不是在事先沒有經過確實的查証就展開攻擊了呢?

Mozilla® 的要求是否合理?

Mozilla® 則提出了四個條款要求 Debian 遵循:

  • 在發佈 Firefox 時必須包含 Mozilla® 原始且完整的 tarball。(因為 Debian 把其中 non-free 部份拿掉了以便能 redistribute)

  • 在打上任何的修正檔前必須先徵得 Mozilla® 的同意。(因為 Debian為了讓 Firefox 能在其環境下順利編譯而做了一些小修正。也許是聽信了那 100,000 行 Patches 的謠言。)

  • 不得修改 Configure 參數。(應該是不滿 Debian 拿掉了一些 non-free 的元件而使得
    --enable-official-branding 選項失去作用)

  • 在發佈 Firefox 時必須以 Mozilla® 官方的 Logo 和 "Firefox" 這個名稱。(但問題是 Mozilla® 官方的 Logo 是 non-free 的呀!)

而在實務上,要求一個軟體任何 Patches 都不打就能符合 Debian 的一些 Packsge Policy、就能支援i386、amd64、hppa、mips、mips64、m68k、ia64、sparc64、alpha 及 arm等眾多平台、就能使用任意編譯程式在各個不同的系統環境下順利編譯...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在 Linux 上一些更新不頻繁的小軟體會有 Patches已是司空見慣的事,像是 Firefox 這種成名已久的大型軟體會有一大堆的 Patches 更是無可避免的事。如果按照 Mozilla®的說法,軟體必須保持其原汁原味、不管如何一個字也改不得才有資格使用它原始的名稱,那麼幾近所有的 Debian 套件全都必須更名了。

而若按照 Mozilla® 的要求,在套用任何修正之前 - 即使是一個因為安全漏洞而需緊急修正的 Patch - 都必須要先經過Mozilla® 的同意,我想沒有任何一個 Debian Package Maintainer 能夠接受這種事。

目前 Linux 也不乏像是 Apache、PHP、OpenOffice.org等等極其成功著名的專案。但他們在商標方面的授權條款卻遠不如 Mozilla® 如此嚴苛。而就如前文所說,Mozilla® 如此嚴苛的條款完全不符合DFSG 的要求,Debian 無論如何不可能接受。

而根據 Mozilla® 官方的說法,包括 Red Hat、Novell 及 Ubuntu 等等都已接受了 Mozilla®的條款。也就是說這些 Linux 廠商將會乖乖受制於 Mozilla®,就算有什麼緊急安全修正也會先取得 Mozilla®的同意才會釋出...
或許我們不該問 Debian為什麼不接受這種條款,而是該去問問眾多號稱 FreeSoftware 的 Linux 廠商為什麼能接受這種根本是備受限制的 non-free條款?

最後的結果...

由於事發過於突然,因此 Debian 請求 Mozilla® 暫緩相關議題,一切可否等到 Debian Etch釋出後再說。但此要求卻被 Mozilla® 悍然拒絕了。Mozilla® 要求 Debian
無論如何必須在 DebianEtch 釋出前就解決此一議題。被逼到牆角的 Debian 有三個選擇 - 把 Firefox 踢出 Debian、把 Firefox 打入non-free 中,或是更名以符合 Mozilla® 的條款。

我想 Debian 最後選擇『更名』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

IceWeasel 是否會造成 Firefox 的分裂?

雖然 Debian 背上了分裂社群的黑鍋,但 Debian 還是不願在實際上造成 Firefox 在開發及推行上的困擾。在即將推出的Debian Etch 釋出版裡,iceweasel 套件將只是 firefox 套件的別名。而在日後,Debian 似乎還是無意和Mozilla® 互別苗頭。雖然和
GNUGnuzilla 團隊合作,但目前的合作內容除了剔除那些 non-free 元件並將名稱改成 iceweasel 之外,Debian版的 iceweasel 基本上將會和 Mozilla® 版的 Firefox 保持同步。

我想,Debian 會不會太委屈求全了呢?

個人觀感

由此事看來,向來就是以自由軟體為號召的 Debian GNU/Linux 竟然被 Mozilla®逼得不得不放棄使用 Firefox 這個名字的權利。Firefox 真是自由軟體?Mozilla®的堅持是否合理?筆者不禁要抱持著深深的懷疑。

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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