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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设计模式原则

2013年10月31日 ⁄ 综合 ⁄ 共 316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从设计原则到设计模式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优行使用类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3、变化点封装
  4、使用重构得到模式--设计模式的应用不宜先入为主

几条更具体的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3、list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4、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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