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控制接收Email最大数目的宏。

2013年10月08日 ⁄ 综合 ⁄ 共 540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09B: 
 有两个相关的宏: 
 EMAIL_MAX_MSG_NUM_PER_ACCT :每一个Email account 能接收的邮件数目,如对于某一个Email account ,您定义为10,第一次接收了10 封邮件,第二次还想接收邮件,即使server上还有邮件,也接收不下来了。 
 EMAIL_MAX_MSG_NUM :手机端所有 Email account 能接收到的邮件数目的总和 。如我们原始定义的值为每个Email account 邮件数目= 50 ,所有邮件数目 = 100 。当您定义的两个Email account 分别接收下了50 封邮件,即共 100 封,则第三个Email account 将不能再接收邮件。 
 这两个宏客户均是可以自己根据需要修改的,但是要注意以下两点: 
 1 这两个宏的取值有如下关系:EMAIL_MAX_MSG_NUM >= EMAIL_MAX_MSG_NUM_PER_ACCT。 
 2 这两个宏的大小均受到系统盘(C盘)和用户盘(D盘)的限制。如果系统盘空间不足,编译将不能够通过。如果用户盘空间不足,将不能下载和存储对应数量的邮件。 
10A : 
 10A上只用修改一个宏:SRV_EMAIL_GLOBAL_MAX_MSG_NUM,且只受到存储邮件的空间的限制,如用户盘(D盘)或者T卡。

抱歉!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