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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类继承/初始化成员变量/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执行顺序

2013年02月24日 ⁄ 综合 ⁄ 共 850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关于类继承/初始化成员变量/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执行顺序.先看如下代码:

 

 

 

如上代码输出如下:
A
A
B
A
A
B
C
~C
~B
~A
~A
~B
~A
~A

 

调用规则如下:

A:子类初始化时,首先初始化父类,其顺序与继承顺序相同.此例中首先初始化A,之后是B,最后是C.
B:类初始化时,其成员变量的地址分配和初始化,在构造函数之前进行.成员变量(被编译器)初始化顺序与其声明顺序相同.
C:对象析构时,其顺序与执行构造函数相反.

 

 

分析结果如下:

在上面代码中,C继承了A与B,B又调用了A.因此在声明C对象时,首先初始化A,因A中没有变量声明,所以直接执行构造函数,输出"A".
之后初始化B,因B中声明了成员变量a,所以先初始化a,并执行了a的构造函数,输出"A";然后执行B的构造函数,输出"B".
在初始化了父类之后,开始初始化C的成员变量,根据声明顺序,分别是A a;B b.所以先初始化a,输出"A",再初始化b,输出"A"和"B",然后执行C的构造函数,输出"C",所以最终输出结果是:
AABAABC,析构函数与之相反,输出:~C~B~A~A~B~A~A.
如果把类C中的变量声明a与b相交换,则输出结果为:
A
A
B
A
B
A
C
~C
~A
~B
~A
~B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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