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票据保证的当事人

2013年12月12日 ⁄ 综合 ⁄ 共 194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票据保证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

  (1)保证人。保证人可能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自然人与法人均无不可。日内瓦法系的国家规定,任何人(包括票据债务人在内)均可充当保证人,但实际上票据债务人充当保证人意义不大。

  (2)被保证人。凡汇票上的债务人都可以充当被保证人,汇票上的承兑人、出票人、背书人都可以是被保证人。但无担保背书的背书人、未承兑的付款人,事实上不可能成为被保证人。

【上篇】
【下篇】

抱歉!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