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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原则

2013年12月07日 ⁄ 综合 ⁄ 共 1027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单一职责原则(SRP)The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其实要去判断是否应该分离出类来,也不难,那就是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

依赖倒转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即是: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原则(LSP)(企鹅不能继承会飞的鸟)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即: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依赖倒转其实就是谁也不要依靠谁,除了约定的接口,大家都可以灵活自如。

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那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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