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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显式类型转换(函数式记法)

2013年01月02日 ⁄ 综合 ⁄ 共 385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5.2.3 显式类型转换(函数式记法)

1、后跟被圆括号括起来的表达式列表简单类型说明符7.1.5)构造了给定表达式列表的指定类型值。如果表达式列表为单个表达式,这个类型转换表达式等价于相应的转型(强制类型转换)表达式(5.4)。如果简单类型说明符指定一个类类型,这个类类型必须是完全的。如果表达式列表指定了多个值,类型必须为具有适当构造函数(8.5, 12.1)的类,并且表达式T(x1, x2, …)在效用上等价于声明T t (x1, x2, …);其中t为编译器引入的临时变量,表达式的结果等于t的右值。

2、对于非数组完全对象类型或(可能cv限定的)空类型的简单类型说明符(7.1.5.2T,表达式T( )构造了指定类型T的右值,此右值被值初始化(8.5;对于void()则不做初始化)。

[注:如果Tcv限定的非类类型,在确定结果右值的类型时,将忽略cv限定符(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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