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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

2013年08月04日 ⁄ 综合 ⁄ 共 361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非本人过错,公司打算辞退我,但是又不肯按劳动法来办,支付我合理的补偿。
还威胁说我如果坚持不肯答应公司的条件,将给我降岗降薪.
我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并表态如果公司这样做,我将会去申请仲裁。
结果公司果然这次是给我少发了钱。
比如公司招我进来的时候,试用期是2500,之后是4000.签订的合同上写的是2000.
一直是按4000来发的。
现在这个月突然按合同上的2000来发了。
在仲裁委递交材料的时候,他们说他们是以合同上为准的。
其后我咨询过一下律师,律师的意见是说这种情况可能对我有点不利。
因为一般都是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金额来算的。
有相似经历的朋友么。
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合同上的金额还是比较重要的,必要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凭证啊,
签合同的时候,注意尽量合同金额和实发金额要求一致,至少也不要相差太多。
这几天心情很糟,感觉受到了很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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