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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成员函数调用的细节

2014年02月02日 ⁄ 综合 ⁄ 共 439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class Concrete
{
public:
	int a;
	void Print()
	{
		printf("******** Hello World***************\n");
	}
	void PrintError()
	{
		val = 10;
	}

private:
	int val;
};
void main()
{
	int i =100;
	Concrete* pC = (Concrete*)i; //理论上这种强制转换 是 不合理的。
  	pC->Print(); //可是调用这个,却没问题
	pC->PrintError()// 会出错

}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原来是, 函数定义的时候,就一直存在了。即无聊是否 实例化了一个对象,Print()这个函数,都是存在的。
所以 pC->Print();是可以找到函数的入口的。 只是这时候, 都传入了一个 this指针

因为Print函数中,没有使用到this 的其他成员变量, 所以不会有问题。
而PrintErro中,val =10; 可以看成是this->val = 100; 因为这时候this 是非法的, 所以调用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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