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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双方理解一致”谈有效沟通

2014年04月26日 ⁄ 综合 ⁄ 共 528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SMART原则中的“A”指的是“双方理解一致的”,这是各种计划、评估、日常沟通中沟通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尺。
记得多年前有一位新任秘书,经理对他说:“请你告诉×××我让他×××”。新员工的热情真是可嘉,经理的话音未落,她已经似离弦之箭去执行任务了。不一会儿,新秘书回来复命:“完成任务!告诉他了”。经理问道:“他听明白了吗?”新秘书:“这……”。于是,新秘书转身又去。几分钟工夫,新秘书又回来了,非常高兴地对经理说:“报告经理,他说他听明白了!”经理又问:“他听明白的是我的原始意思吗?”新秘书张口结舌:“……”。再去,回来后,向经理复命:“让他复述了一遍,与你的意思一致”。经理这才点头赞许。
瞧!行动快当然是好事,但目标清楚更重要,否则快速的行动也许可谓浪费,我们上班是来创造成效,而不是捱过时间的!有效沟通,必须确保双方理解一致才行。
有人说了,我说了,他就听不懂怎么办?这一方面要看你对任务承诺的履行动力,动力足则一定要说到他明白为止;另一方面要看你对自己的要求程度,希望自己成功,则需要对自己要求高些。如果这两方面你从不愿意做到,那么命运之神不眷顾你当属正常;如果这两方面你愿意选择至少居其一,表明你更愿意担当责任。你付出更多,成功的可能就更大,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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