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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开源协议

2014年10月23日 ⁄ 综合 ⁄ 共 425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GPL:如果使用他人的遵循GPL协议的软件集成到你自己的软件中,你自己的软件自动遵循GPL协议,必须允许任何人免费使用你的软件。对于你自己的程序源代码,你可以免费散发,也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LGPL:主要用于一些库函数,设计它的初衷是想让它可以被一些商业软件所使用,扩大它的应用范围。可以设计使用遵循LGPL协议的函数的软件,只要在发布的时候不同时带上这个函数,设计的软件就不必强迫遵循LGPL协议(用于商业用途)。

 Apache Software License:你可以任意使用遵循apache协议的软件,只要你在软件中含有如下文字: "This product includes  software developed  by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http://www.apache.org/>." 。换句话说,只要你对Apache说声谢谢,你就可以随便使用它的软件了,甚至是开发你自己的软件然后卖给Apach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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