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提供setter方法
2.将类的所有字段定义为final、private的
3.不允许子类重写方法。就是讲方法声明为final或者将构造函数声明为private,通过工厂方法获得创建对象
4.如果类的字段是对可变对象的引用,不允许修改引用对象。不提供修改对象的方法;不共享对象的引用。当一个引用被当作参数传递给构造函数,而这个引用指向外部对象,一定不要保存这个引用。如果必须要保存,那就保存对象的拷贝。同样如果需要返回内部的可变对象时,不要返回对象本身,而要返回其拷贝。
1.不要提供setter方法
2.将类的所有字段定义为final、private的
3.不允许子类重写方法。就是讲方法声明为final或者将构造函数声明为private,通过工厂方法获得创建对象
4.如果类的字段是对可变对象的引用,不允许修改引用对象。不提供修改对象的方法;不共享对象的引用。当一个引用被当作参数传递给构造函数,而这个引用指向外部对象,一定不要保存这个引用。如果必须要保存,那就保存对象的拷贝。同样如果需要返回内部的可变对象时,不要返回对象本身,而要返回其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