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美国发达、先进、强盛的原因:实行宪政【连载一】

2019年04月27日 ⁄ 综合 ⁄ 共 3347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美国发达、先进、强盛的原因:实行宪政【连载一】

     宪政是人类最应该引以自豪的伟大发明,它赋予了人类尊重自我,追求美好的制度安排。而在宪政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美国人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的《独立宣言》;他们的宪法吹响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被称为“启蒙运动皇冠上的明珠”。而他们的200多年稳定卓越的宪政实践,不仅极大地补充和完善了宪政理论,解决了宪政运行层面上的问题,而且使宪政的理念彰显于世界。本文从美国宪政的由来、内容、特点、社会基础四个方面入手,对美国宪政的要点作了简要的分析。 

    引言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但就是通过这短短200多年的发展,他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更重要的是他的发展和繁荣保持了高度的连贯性。反观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一些国家,不乏有曾经称雄世界,独步天下的,但往往都在风光一时后迅速地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是后人无尽虚幻的炫耀和留念,历史循环的恶咒始终笼罩着这些古老或者年轻的国家。为什么美国能够摆脱这恐怖的循环,是偶然吗?是因为他年轻吗?是因为他足够幸运得到了上帝的垂青吗?这样的问题还可以提出很多,答案也必然是正确的,美国的强大与持久离不开这些有利的因素。但问题是这些因素并不是独独眷顾美国,却只是在美国才开出了绚丽多姿的花朵。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美国理性,特有的政治制度。正是由于这样的政治制度,美国人才得以享受持久的自尊、和平与繁荣。而宪政,则是这个政治制度的核心与灵魂。

     合理的制度安排根源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但社会文化环境只是为特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能,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则需要特定时代具体的人主观的努力。美国宪政制度的确立就凝聚了美国开国国父们无数的心血和智慧,杰斐逊,麦迪逊,华盛顿,汉密尔顿等等,这些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最有智慧和才华的哲人,是那个时代的精英。他们精心设计的的宪政安排,不但给美国带来了持久的繁荣和稳定,也给人类文化增添了极其宝贵的内涵。 

一 、宪政的由来

  宪政本质上是以宪法体系约束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它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宪政关涉到两种关系:(一)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不同的权力与权力的关系。前一种关系是一对主要矛盾,对它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不同国家观和宪法观的基础。后一对矛盾是加强前种关系的有效控制手段。两对矛盾的对抗和平衡是宪法不朽的主题。宪政主义意味着在政府和公民的关系中对政府进行法律限制,在被统治者的权利与自由和政府的有效运作间谋求微妙的平衡。

    宪政主义理念根源于西方政治文化中的自然法传统,基督教传统以及契约论传统,18世纪下半叶,宪政理念从欧洲传到北美殖民地,被那里的精英人物接受,成为他们反抗英国统治,建立能够维护自身自由与权利的政府的重要理论指导。

    宪政初现端倪最早于出现于古罗马,那时产生了混合政体,即君主、贵族和平民在一定程度上联合统治,公民有了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意识一直贯穿于中世纪。在英国,地方封建贵族与城市行会是限制君主权力的两股力量,国王始终不能掌握绝对的专制权力,总是被迫以特许状(charter)来确认反对者的特权,如 1215年的《大宪章》、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这些斗争长时间的积累最终使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尽管宪政源远流长,但通过一部完整的成文宪法来实行宪政则是美国提供的,美国通过成文宪法使政府权力明确化、法制化。

    美国宪政的精神集中体现在著名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独立宣言》诞生于1776年,由杰出的民主主义者杰斐逊起草,以洛克和卢梭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作为理论依据,它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宣布了民主共和国的原则,即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不可转让的权利,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等原则。《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诞生于1787年,宪法体现了《独立宣言》的精神,系统构建了美国的政治制度,1791年宪法又增加了《权利法案》,开举了以成文宪法列举人民权利的先河。在宪法诞生以后的200多年中,美国人民精心维护着这一伟大的宪法传统,并通过司法实践的途径对宪法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宪政理念的精髓

    美国宪政的核心理念是天赋人权、人民主权、限权政府、权力分立与制衡、联邦制。在这几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美国宪政的坚实宏伟的大厦得以建立并长时间良好地运转。其中,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是后几个理念的逻辑前提,也是它们的目标。后三个理念是前两个理念的逻辑结果,是实现前两个理念的手段。

1、 天赋人权

     天赋人权是宪政主义的基石。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有的,而不是谁赐予的,这是天赋人权理论执着的信念。而保护人的天赋权利是建立政府的逻辑前提和根本目的。在《政府论》中,洛克写道:“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独立宣言》中说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天赋人权的理念使人民坚持自己的权利有了巨大的正当性。    

     正是对于天赋人权的执着信念,美国人才及时地在成文宪法中增添“权利法案”,详细列举政府不得侵犯的人民权利,这是美国人伟大的的创举。天赋人权获得了多数社会精英的认同,成为宪政深厚的思想土壤。 

2 、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是美国宪政的根本.《独立宣言》确认了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说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和政府官员应向人民负责,宣言还进一步提出,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即人民有权革命。美国宪法也正是“人民主权”精神实质的体现,它的序言就是:“我们合众国人民”,以人民的名义的名义制定宪法,再不是以各州的名义。它将人民权利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公民,明确保障个人的基本尊严,价值,自由和权利。

     选举是人民主权最直接的体现.在选举中,人们可以有效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满意的候选人。虽然当选的未必是每个人都同意的,但被社会大多数人所不满意的候选人很难赢得选举的胜利。实际上,在民主社会中,人民主权是“间歇的和潜在的”,在大多数时候,当执政者的政策和政治行为符合人们的意愿时,人们并不关心政治,好像人民主权并不存在。但是,一旦执政者执政不力,出现丑闻、高失业率、通货膨胀等违背人民意愿的状况时,人民主权就会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把不满意的执政者赶下台。所以,执政者会十分谨慎地遵循人民主权的这种“预期反应规则”,他们会非常关注公众将如何对他们的一切政策作出反应。 

3、 限权政府

    同人民主权原则紧密相连的是“限权政府”的原则。所谓限权政府原则,就是说政府的权力或职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政府主要是消极地保护或保障人权,负责人们的安全,维护秩序与和平,而不是积极地促进人们的福利或幸福。政府应该是守夜人,杰斐逊认为:“管的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美国人思维深处对政府怀着深深的戒意和不信任.认为任何政府都有侵害人民的倾向.特别是像联邦政府这样强大,权力集中的全国性政府。在政府面前人们的权利与自由有可能受到侵害而无能为力。但是,政府又必须建立,这是保障人们在自然状态无法得到保障的自由,生命和财产的根本手段。因此,政府是必要的恶。既然政府危险但又不能取消,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它只能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的,它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只能行使人民通过宪法授予它的权力,不得行使宪法禁止它行使的权力。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列举了联邦政府可以行使的权力,第九,第十款规定了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权利法案”列举了政府不得侵犯的人民权利,这都是限权政府原则的具体体现。【未完待续】

抱歉!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