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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2013年04月14日 ⁄ 综合 ⁄ 共 5486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包括对水、大气、声、固体废物等的专项规划。需要注意的是,与大气、声、固体废物等侧重于污染预测防治总量控制不同的是,水的专项规划不止侧重于污染预测总量控制,还侧重于水资源的需求平衡分析。这个会在后面单独列出,这里主要是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的一个案例,并不侧重于水资源专项规划。

 

下面内容摘自《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文本》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即城市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统一监督管理,从生产全过程抓好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高杭州环境质量。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第一节 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第1条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化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照总量控制方案,遵循市场机制,分河段分区域分配污染物排放指标,试行排污权交易,调整流域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协调区域和流域上下游关系。

全面推行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长效管理,依靠能源结构调整,削减大气污染物总量;发展生态工业,推进造纸、印染、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从生产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实施在线监测和环境管理体系,做到工业点源全面稳定达标。加大投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政策法律等手段,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第2条   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l        钱塘江和东苕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以钱塘江和东苕溪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通过实施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点源和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①保护饮用水源地

制定并实施《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提高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巩固和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力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保证饮用水源地安全。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外的但对饮用水源安全影响较大、污染严重、治理有难度的企业实施“关、停、禁、改、转、迁”。进一步建设杭州市区抗咸工程,减少咸潮对自来水生产的影响。

②建设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

加快钱塘江流域淳安、建德、桐庐、富阳和东苕溪流域临安和余杭等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杭州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截污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至2005年市区新增5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2010年达70%以上,2015年达75%以上。各县(市)县城近期至2005年建成相应规模的城镇生活污水厂,近、中、远期处理率分别达55%65%70%以上。特别是近期要改进临安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增加脱氮除磷工艺,减少氮磷等有机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对青山水库的影响。

发展村镇生态公厕,大力建设集中式沼气池或无动力厌氧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实施分散收集和集中处理,至2007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6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达88%

各村镇应集中收集处置农村及城镇生活垃圾,禁止倒入溪流等水体。

③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

整合流域内各级工业园区,调整对水源保护有影响的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大力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强化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以清洁生产为手段,减少水污染物产生量。特别要加快造纸、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的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耗水量和产污量。至2005年万元工业产值的COD排放强度降低30%,至2010年在此基础上再降低40%

④实施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科学耕作,降低农田土壤侵蚀和流失。实施“禁养区”、“限养区”工程,大力发展种养沼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实施沃土工程,推广应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农膜,倡导使用生物质农药,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强度;大力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提高秸秆、禽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和禽畜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至2005年全市各区、县(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和治理达到80%以上,单位耕地化学农药使用量降低30%,至2010年各县(市)化肥使用强度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

优化千岛湖区渔业养殖布局和控制养殖面积,合理配置养殖数量和渔业种类,积极发展有机鱼,杜绝投放人工饲料。严格控制青山水库的渔业养殖,逐步减少养殖面积和养殖总量。

⑤建设生态公益林和水保林,治理水土流失

大力建设流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江河两岸防护林,继续实施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垦坡地,加快建设和恢复水源保护区的植被缓冲带,减少土壤侵蚀及其营养盐流失。

⑥治理风景旅游区的旅游服务业污染

加大青山水库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关闭部分污染严重的宾馆饭店,控制游客总量,降低旅游业对青山水库的环境胁迫。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扩大千岛湖核心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任何旅游项目的开发。加强景区和景点的污水治理,原则上各个岛上的废污水必须深度处理或循环回用,不得排入湖内。

加强千岛湖、青山水库、富春江水库及其它景区水面垃圾清除和长效管理,改善视觉景观,减少污染。

⑦协调流域上下游关系

加强与兰溪、诸暨、安徽黄山等地的沟通协作,开展流域上下共建、共保、资源共享等合作项目。完善交界断面在线监测制度,改善提高兰江和新安江等的入境水质。

l        西湖富营养化控制

进一步完善环湖截污系统  加大西湖沿线及其入湖溪流沿线的截污纳管工作,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提高环湖截污率。

优化用地布局,控制面源污染  继续开展西湖风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地块功能,优化用地布局,实施“退建还绿”、“退市还景”工程,进一步减少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控制并压缩风景区内的建筑总量,扩大景观生态用地,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农业、生活、地表径流等面源污染物特别是氮磷产生量和流失量。强化景区经营管理,倡导文明旅游和生态旅游,控制旅游景区污染。

科学合理的环境引水  在加大西湖环境用水量的同时,提高引水水质,保证入湖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优化配水方案,改善西湖水力流场,提高西湖水的活力。

改善水体生物群落结构  利用生物治理技术,在西湖西进水域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水生生物群落,提高滞污清水功效。

l        运河水污染综合治理

污染治理  扩建七格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完善运河截污工程,特别是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继续大力实施生活小区、公建单位和工矿企业的截污纳管工程,提高城市截污率。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至2005年各工业园区废污水必须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排入运河及其它城区河道。加快运河流域畜禽养殖场关停和搬迁,实施养殖业梯度转移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的苗木花卉、设施栽培等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控制运河流域农村农业面源污染。

支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截污、疏浚、驳岸、引水、美化、管理”方针开展河道综合整治,至2005年和2010年分别完成50条、100条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

水生态修复工程  在河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在重点河流和河段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水生态系统,提高运河流域的污染物降解能力和自净能力。

第3条   大气环境保护

l        实施“禁燃区”工程,改善能源结构

大力建设“天然气进杭”工程,发展民用燃气、公用燃气事业,鼓励工矿企业使用天然气;关停污染严重的小型燃煤电厂;逐步限制与禁止使用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直接燃煤锅炉;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至2005年杭州市区和中心镇基本实现无高污染燃料销售和使用。至2010杭州市区煤炭比例从目前的55%降至30%以下,燃气比例提升至20%左右。至2005年各县(市)制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实施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实施“禁燃区”工程。

l        工业点源污染控制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洁净煤技术,改进煤炭燃烧方式,提高化石燃料利用效率;发展高效的脱硫除尘脱硝治理技术,加强工业点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脱硫除尘效率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实施大气污染企业搬迁工程,保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脱硫除尘脱硝工程;新、扩建和改建的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安装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单机125MW以上大型火电厂和单台35/小时以上锅炉的热电厂近期基本完成脱硫除尘工程改造和建设,除尘效率达到98%以上,脱硫效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l        酸雨污染防治

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能源结构调整为根本,以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为手段,强化酸雨污染防治,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

l        控制扬尘污染

改进建筑施工、建材运输和防尘技术及装备,提高施工工艺,规范施工管理,大力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l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实施公交优先策略,积极发展轨道交通等“绿色交通”。建立机动车制造、销售准入备案制度,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鼓励发展使用清洁燃料的机动车。淘汰燃油助动车和残疾人专用燃油车,限制摩托车。加强机动车燃油油品质量监督管理,降低含铅量和含硫量。规划至2005年达到欧Ⅱ排放标准的公交车辆达50%以上,中期至2010年达80%以上。

第4条   声环境保护

l        社会生活噪声

调整和改善城市功能布局,发展多中心多组团的城市模式。倡导俭约的社会生活方式,降低主城社会活动强度,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源。继续扩大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完善噪声治理设施安装和有效运行,治理社会生活噪声。

l        工业噪声

强化工业噪声长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创建新的噪声达标区,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一时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杂矛盾。

l        建筑施工噪声

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时空布局,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噪声影响范围。

l        交通噪声

优化城市航道和火车线路走向,建设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完善交通组织指挥系统,优化市区交通秩序,降低主城机动车流量。加强船舶、火车和机动车辆噪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并逐步向中心城镇、次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设置隔声屏障,保护交通干线两侧的居住区、教育区等敏感区域。

第5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相互补充的固废弃物处理模式。

l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发生量。建设完善杭州市区和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分阶段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杭州市区保持100%的无害化处置率,各县(市)2010年达100%。杭州市区深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以市场化经营方式鼓励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

各县(市)乡镇采取“分散收集、集中清运、集中处置”方法,由各乡镇分别收集,按照资源共享原则,由专业部门统一清运和集中处置,提高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l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无渣、少渣工艺,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大力开发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完善杭州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实现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至200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

l        危险固废安全处置

加强医疗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品全过程监测、监控和管理,实行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和处置场,2004年投入试运行,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

第6条   环境辐射、光污染和热污染防治

l        环境辐射污染防治

合理布局城区通讯基站和变电所,优化高压电线走向,降低电磁辐射对居住区、学校等的影响。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建立放射源及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放射性废物分类收贮,集中处置中、低放射废物。

l        光污染防治

推进玻璃幕墙改革,采用新型的墙体材料,减少建筑光污染。加强霓虹灯、广告灯等的管理,减少夜间光污染。合理调整夜间亮灯的区域、时间,完善城市夜间亮灯工程。

l        热污染防治

优化绿地系统布局,改善城市下垫面;建设城市生态廊道,改善城市风道;加强各类热源管理,提高工矿企业冷却水循环回用率,减少热源排放。

 

第二节 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以协调生产生活与自然资源的关系为前提,以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为导向,依靠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对资源一级市场的有效调控和对外部资源利用的有效引导,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自然资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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