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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原则

2013年06月30日 ⁄ 综合 ⁄ 共 345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了过多的职责,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

开放-封闭原则:对于扩展时开放的,对于修改的封闭的

依赖倒转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说白了,就是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也就是说,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他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迪米特法则: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就不要直接发生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这个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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