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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不只是广告

2012年05月01日 ⁄ 综合 ⁄ 共 744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网络广告的优势,在网络中很容易找到相关说明,但是网络广告最大的一项优势,在网络中却很少有人提及或考虑到,那就是网络广告在完成广告宣传目的的同时,也在进行产品销售。

  其实,网络广告在做广告的同时也在进行产品销售不但存在于我们现有的网络广告中,而且在网络广告中占有比例逐渐增大。广告联盟中的cps(cost per sale 每销售提成)就是典型的广告+销售模式,一个网站主申请一段cps代码挂到自己的站上,当用户点击广告进入广告站点,选择并购买相关产品后,广告主会按一定比例,将部分销售收入奖励给网站主。这类似于网下某小卖店从本地区代理购买一箱可口可乐,然后销售并获得收入。网站主就象一个产品销售网络中最低层直接面向用户的销售商,比网下小卖店更好的就是---他甚至不用本钱,不用太多的销售环节甚至可以直接和产品生产厂家接触,而且比那些网商还省心,不用考虑进货,不用考虑商品销售,唯一要做的就是选择合适的广告代码挂到自己的站上。

   当网络横空出现在人们面前,当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的概念深入人心,那么,网民、厂家从哪里购买商品呢?他可以找产品商的官方站、拍卖站,也可能是随意打开某个页面时出现的一个广告,那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一个广告,就是一个面向网民的产品销售点!这个广告,它是在做广告,在向网民做产品宣传,但是它也是在做商品销售!你要做的,就是点进去,选择你喜欢的产品,去购买它,就象你徜徉在商业街的时候,无意进入一家商店,看到喜欢的产品并买下来那么容易。

   随着网络交易环境的逐步完善,参考国外网络广告中cps类广告占有非常大比例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网络广告,将逐步摆脱单纯广告的目的,更多的参与网络销售环节,那么网络广告的价值,将会获得更进一步的体现,网络广告,可以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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