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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

2012年09月15日 ⁄ 综合 ⁄ 共 350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时间:春秋(不是战国) 地点:鲁国 人物:孔子和子贡
事件:子贡赎人 出典:《吕氏春秋·察微》

经过:
当时鲁王下令:鲁国人在外国为奴的,公民可以花钱赎回,到政府报销。
子贡在外发现了一个沦为奴隶发鲁国人,把他赎了回来,回国后却没去找政府报销。孔子却说:“端木赐,这是你的过失。从今往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同胞赎身了。”我去报销吧,那么我的品行人们会质疑;不报销吧,那么以后就没有人会去赎人了。
人们在赎不赎、报不报销的问题上有了疑虑,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就不能回国,国家政策就会被破坏了。这里强调了“法”的重要性。

原文如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贡赎鲁人於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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