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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摘:互联网的2/8原则

2013年02月20日 ⁄ 综合 ⁄ 共 557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但来到网络上,做生意的哲学其实不是这么一回事。大多的网络产品,尤其是早期的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 根本不是要做给「大众」使用的。相反的,你是在帮一群特定的人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你只需要这群 TA 喜欢上你的产品就够了,至于其他不是 TA 的人,你基本上可以不要管他们。没错,100 个人到你的网站,只要有 80 个爱上你就好了,另外 20 个挑三拣四的,你就把大门大开,欢迎他们离去。你并不需要特别去理会他们的抱怨,更不用帮他们把奶茶去冰,想要买去冰的奶茶,他们可以去别的饮料店。

  这也就是 20/80 法则的核心精神 —— 要满足 80% 的 TA,你只需要花 20% 的功夫。但要满足剩下那 20%,你还需要多做 4 倍的事情。在大众市场,由于不能放弃任何一个 TA,所以你就这样花了 5 倍的力气去满足每一个人,饮料店要提供数十种选项,每一种还可以再继续客制化,餐厅也要提供 80 种菜色,另外再提供 20 种饮品。

  但在网络上,你根本不需要这么做。你需要讨好的,就只是中间的那 80% 而已。因此你可以更专注在核心的功能之上,也可以更快的确定到底有没有帮使用者解决很痛的问题。所谓的 Minimum Viable,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别再想万一了,专注在 80% 使用者需要的 20% 东西,然后赶快找到「一万」个爱你的 TA,那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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