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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公众有权知道“砒霜门“的真像

2012年09月11日 ⁄ 综合 ⁄ 共 860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农夫山泉和统一的“砒霜门”事件,并没有随着复检的结果尘埃落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认定。被初检认为砷超标的3个批次抽检产品全部合格。而初检部门,海南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办公室主任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你们记者有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
  初检与复检,一个是“含有砒霜”,一个是全部合格。初检公布后,产品开始下架,复检公布后,下架立即停止。市场和消费者就这样被翻云覆雨,忐忑难安,而当事的部门明确告诉我们,我有权利不说,你奈我何?
    砒霜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忽而冒出,忽而消失,而冒出的部门和消失的部门,又都属于权威检测部门,据常识判断,一定是有人错鲁珊
门”了。至于这个错误是单纯的技术检测错误,还是之前有传言所说的,有企业恶性竞争买通官府栽赃陷害,或是之后有传言所说,砒霜是有的,只是市场上卖的饮料。和送去复检的饮料是不同的-一诸多传言,甚嚣尘上,不但证明有人在犯错,也证明着一种情绪:人们对喝到肚子里的饮料有无砒霜还是其他什么仍然不清楚,人们对初检复检的结果都不信任.甚至人们对检测部门的不信任,超过了对商家企业的不信任。
    这是海南检验检疫局本来必须接受采访的理由。或者说,这是整个事件必须公布真相的理由。然而,从目前行政体制来说,只因消费者的疑云,而非上级的压力,指望错者“剖腹取珠”或“壮士断腕”.我以为可能性极小,所以那住办公的真相室主任底气十足地拒绝采访。
    事实是,先后传递了两种结果的海口市工商局局长在节骨眼上更换了。这证明其中有人知道真相,但没有人告诉我们。
    我们想知道真相,常规情况只剩下一种机会,两家企业若真被冤枉,就起诉相关的检测部门,通过法院调查,来公布事件真相。而非常规情况,则是舆论日盛,惊动更大的领导,责成相关者公布。
    两种情况都要取决于别人的良心。因此,公众有权知道砒霜门的真相,其实只是一种苍白的呼吁,即使这种要求如此低,即使作为消费者,公众本是企业的上帝。即使作为“人民”,公众本是被服务的主体,更何况,是这些人,把疑似问题饮料喝到了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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