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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超级霸王条款:0.24元欠款要交853元利息,工商银行…

2013年05月04日 ⁄ 综合 ⁄ 共 1243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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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超级霸王条款:0.24元欠款要交853元利息,工商银行比高利贷还黑一万倍!
$发信站: BBS 水木XX站 (Mon Feb  7 15:15:18 2005), 站内
 
本人是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的用户,2004年12月我用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我在1月25日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分多次共计还款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我事后才发现)。但是就是这区区0.24元,工商银行在我1月份的帐单里记帐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355416.67%!天下竟然有如此明目张胆的强盗行为!我从网上查到帐单后,立即从国外致电工商银行95588,得到的答复是最新的国际信用卡章程已将原来只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改为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我那39771.28虽然已早按时还了,但仍然也被收取了高额利息!按照工商银行的逻辑,差一分钱没还就等于所有的钱没还。也就是一个工商银行的金卡客户(别以为你金卡了不起,找你收高利贷利息一样没商量)于某月1日透支消费10万元,在还款日前还掉了9.999999万元,在还款日后一天才将这一分钱还上,那么你所欠的这一分钱迟还一天就将产生50×56=2800元的利息!隔夜利率高达1400000000%即使最黑的高利贷也会忘尘不及!在网上查了一下,工商银行修改信用卡章程是在2003年12月,而我的这张信用卡是2002年8月办的,也就是说在我办信用卡所签的合约里并没有要如此收取利息的条款。工商银行单方面修改了双方签字认可的章程后也并没有通知我,就用修改后的章程来向我收取超额利息。按照他们的逻辑我是否也可以自己改掉签字的合约说所有消费不用还款了就可以生效呢?
 
刚才95588的人打来电话,说是如果我放弃找消协投诉和向媒体公布的权利,可以帮我免除一半的利息。真是笑话,如果不报警,打劫也可以搞半价优惠?我已经断然拒绝了工商银行的无礼要求,银行将一些霸王条款强加给消费着已经不是头一次了,真当老百姓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我对以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希望大家看到此贴后广泛转发转贴,让所有的人都警惕工商银行的美丽陷阱(他们推广信用卡时的天花乱坠的广告大家都清楚,我就不再引述了)如有新闻媒体的朋友对此感兴趣,请发邮件到b4ICBC@163.com与我联系,谢谢!
 
我去年初也有相同的经历,当时好像是少还了1美金还是零点几美金(说由于银行隔夜兑换时汇率变化引起的),三个月后这零点几变成两百多美金,我当时不清楚工商银行的算法,只是气愤他们的服务,因为他们一直不联系我,最后去通知我的担保人,而我打电话问他们你为什么二三个月后通知我的担保人而不通知我?,他说我们没有义务也不清楚你的联系信息,我们每月都寄对帐单,你自己不看。我真是从头凉到底,之后我把所有的有关信用卡的业务和钱全部转到招商银行。我想对于这样公司最大的惩罚就是抛弃他,别让他烦我。这位网友比我有维权意识,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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