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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al Programming应译为“泛函程序设计”

2012年06月20日 ⁄ 综合 ⁄ 共 475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一直以来,functional programming在程序设计领域里被翻译为“函数式程序设计”。这种译法非常不精确,所以即使是历来对翻译不太讲究的软件技术界,也不大情愿接受。

由于在C等语言中,没有过程(procedure),只有函数,所以“函数式程序设计”会令人误解为C所代表的过程化程序设计。与functional programming的本意也有很大的出入。

Functional programming的本意是,将一个或一组函数作为另一个函数的参数,从而复合出新的函数,以这种方式进行的程序设计,成为functional programming。

在数学上,以函数为自变量(称为自变函数)的函数,称为泛函。泛函的英文正是functional。比如在弹性力学中,弯曲梁的广义势能M是挠度w的函数,而挠度w又是梁长度x的函数。我们可以说M就是一个泛函。这与Lisp中的functional意义是一致的。

我建议将functional programming译为“泛函程序设计”,不仅与其数学含义一致,而且与已经得到认可的“泛型程序设计”相对应,利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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