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02月15日 ⁄ 综合 ⁄ 共 6291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的意见》(云政发〔2008〕112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08〕8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以下简称“三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三项整治”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三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三项整治”工作,充分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统筹区域城乡土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二、“三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厂废弃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全省范围内的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和“空心村”进行整治。

三、“三项整治”对象和项目设置

(一)整治对象

1.城市、城镇建成区以外,用地期限已满或停产企业的工业和采矿用地;

2.用地期限已满或废弃的砖瓦窑场用地;

3.村内或周边长期不用的空闲地,闲置两年以上或废弃的宅基地、建筑物、构筑物占地,迁村并点后原村庄占地;

4.其他依法可以整治的土地。

(二)项目设置

州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可整治的土地进行调查和适应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整治后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建则建,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可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复垦为农用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用于种植、林果、畜牧、渔业等农业生产,确实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可以整治为非农建设用地重新利用。

1.复垦地块单块面积或连片面积超过60公顷,且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上的,可以申请列入国家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2.复垦地块单块面积或连片面积在40公顷—60公顷,且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上的,可以申请列入省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3.复垦地块不连片,若干个地块合并后面积在40公顷以下的,可合成一个项目实施。

4.复垦地块单块面积超过40公顷,但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下的,按照一个项目实施。

四、“三项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开展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较大。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成立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三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工作,为“三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评价,建立台帐

各州市要在“三项整治”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成果资料。在尊重现状的前提下,认真统计分析评价调查结果中可复垦为农用地的面积,重点梳理可复垦为耕地面积的情况,填写评价表并建立详细统计台帐,做到图件、影像、数据与实地一致。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年度任务将汇总表、文字说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分清主次,逐村、逐乡(镇)制定整治计划。按照“现行试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结合当地资源和经济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条件成熟、容易整治的地方先行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分阶段逐步铺开实施,力争取得实效。

有条件的州、市可以结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邀请土地规划推荐机构编制三项整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各州市编制三项整治年度计划。整治计划编制要尊重群众意愿,应该召开有村民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为计划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计划应注意前瞻性,科学预测人口增长和用地总面积,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在计划的基础上,具体实施整治项目过程中编制整治方案。

(四)编制方案,组织评审

按照整治计划,按项目编制《×××土地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委托土地规划推荐机构编制,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估算和指标置换等几个部分。编制方案的要求,可按项目级别确定。项目面积在40公顷以内的,可按简易方式编制(编制要求附后),由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项目面积超过40公顷的,在依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和要求运作的基础上,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项目通过评审后,各州市在明确挂钩项目用地位置前提下,即可申请预下达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周转指标经核准后即可使用。

(五)组织实施,验收入库

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公开招投标,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仪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项目竣工后,按土地开发整理的验收标准验收。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由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抽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的项目,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初验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进入指标库后,按复垦分类面积或挂钩项目用地提取和核销周转建设用地指标。
五、土地复垦验收标准

土地复垦验收标准为:所复垦的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使用得当,管理落实。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坡度应小于25度,质量达到当地一般农用地(耕地)的水平;复垦为林地的,按林业部门验收标准执行;整治为建设用地的,按平整通达、设施完备等可利用的程度等指标验收。凡整治的土地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确认后,即可按整治地类分别作为存量建设用地指标周转使用。其中耕地质量达到基本农田要求的,应纳入基本农田后备资源储备库予以保护。

六、资金筹措

各州、市国土部门应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财政的大力支持,可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等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三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先期收益可以用于后续整治工程;同时各地要争取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复垦项目列入省级、州级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库,争取用项目资金开展“三项整治”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各地根据项目设立情况,探索包括集体集资、社会融资等在内的多渠道筹措资金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七、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的要求和《土地复垦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通过“三项整治”提取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照“台帐管理、封闭运行、合理使用、到期归还、结余流转”的原则安排使用。按照整治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折算为相应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照《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执行;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周转置换率不超过80%,新增农用地(耕地)确认入库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周转建设用地指标,按核定的分类指标使用,可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时,注明该项指标数量,不占用当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复垦为耕地且经验收的,区域总量可视为已作占补平衡;与该指标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不交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八、三项整治成果资料

1.土地复垦规划或计划方案;

2.“三项整治”详细台帐;

3.项目踏勘评估表;

4.《×××整治土地复垦方案》(含现状图、规划图、图片);

5.《×××整治项目竣工报告》(含有关表、图、审计、监理、图片);

6.土地权属调整认定意见;

7.“三项整治”工作总结;

8.挂钩项目用地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

九、其他相关工作

1.搞好培训,抓好政策、业务指导。各州、市要抽调主要技术力量参与整治工作,集中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在整治工作中要及时对县、乡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2.强化日常管理。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从用地的申请到批准使用、确认发证依法进行。严格控制宅基地的条件和面积标准,并加快土地确认权和登记发证步伐。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批、占耕地建房、建砖瓦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新建砖瓦窑场要按照有政策严格审批,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新的违规违法行为出现,巩固整治成果。

4.把握重点和难点。“空心村”是整治的难点,周期长、易于反弹,因此在整治的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坚持一个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是整治的重点,各州、市要集中力量整治,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整治,尽可能地复垦为耕地,并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5.齐抓共管。各地在执行本实施意见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当好参谋,抓好日常工作,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附件:《×××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制要求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单位编制三项整治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通过整治复垦,达到减少耕地占用、新增用地规模,节约用地指标,发挥土地效能,减少闲置浪费的目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等提供依据。

1.2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二)合理利用、效益最佳;

(三)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建则建,优先用于农业,可持续利用;

(四)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四)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指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云南省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1.4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整治方案,明确土地整治目标,主要包括:

(一)土地整治面积;

(二)新增农用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质量等级;

(三)建设用地置换指标;

(四)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性质

明确整治区属于工矿废弃地整治、砖瓦窑场整治、“空心村”整治或综合整治中的哪种类型及其规模、比例。

2.2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简述自然环境概况和社会经济状况

2.3闲置、废弃地的形成原因

简述土地形成闲置或废弃地的主客观原因,是否符合复垦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4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主要包括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和登记发证情况,分析、说明闲置或废弃地破坏程度、污染程度、水土流失程度等状况;以及整治区外围水利、道路、电力等设施。

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土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合理利用、效益最佳、因地制宜、可持续利用、可靠性”等原则,对整治土地采取综合分析和主导因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

3.2可行性分析结论

通过适宜性评价,对土地整治进行类比分析,提出土地复垦技术路线及方法,分析土地复垦的可行性和土地利用方向的合理性,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最佳方案。

4.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估算

4.1工程设计

根据确定的土地整治最佳方案、用途和标准等,对空心村、空闲地、废弃场地进行复垦工程设计,绘制工程设计图。

4.2工程量估算

根据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测算复垦工程量,并提出测算依据。

5.投资估算

根据工程设计、工程量测算和单位工程量投资定额标准,估算投资总额和单位面积投资额,并提出测算依据。

6.资金筹措与工程进度安排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确定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结合项目区内的实际情况,划分整治工作阶段,确定每一阶段或每一区段的整治目标、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确保工程任务在年度内完成。

7.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7.1项目管理机构与项目管理

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运营的需要,研究提出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设置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制定项目管理措施。

7.2权属调整措施

遵循便于土地经营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权属调整方案,明确安置补偿方式或调换方式,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

7.3资金管理措施

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7.4施工组织与监理

按照市场运作机制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提出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7.5实施后农用地后续管理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后农用地管护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

8.周转指标安排使用建议

依据《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按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编制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建议及年度使用和归还计划,若与新建项目直接挂钩时,需简单说明新建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提出具体用地指标的周转预方案。

9.效益分析

分析土地整治后预期达到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10.成果要求

(1)方案文本

《××项目整治方案报告书》文本

(2)附图:

××整治区项目位置图1:10000或1:25000

整治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1:500、1:1000或1:2000)

××整治项目工程设计图(1:500、1:1000或1:2000)

(3)附表:

《××地块整治评价表》

(4)附件:

土地“三项整治”领导小组文件;

土地“三项整治”听证纪要;

整治前后的影像资料;

权属调整协议;

其他。

 

附件:《×州×县×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写格式

×××州(市)×××县(市、区)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

(封面)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年×月

 

×××州(市)×××县(市、区)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

(副页)

承担单位:×××县(市)国土资源局

              (公章)

负 责 人:

 

编制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编制人员:××× ××× ××× ×××

          ××× ××× ×××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原则

1.3编制依据

1.4目标

2.项目概述

2.1项目性质

2.2项目区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状况

2.3闲置、废弃地形成原因

2.4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土地适宜性评价

3.2可行性分析结论

4.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预算

4.1工程设计

4.2工程量估算

5.投资估算

6.资金筹措与工程进度安排

7.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7.1组织管理机构与项目管理

7.2权属调整措施

7.3资金管理措施

7.4施工组织与监理

7.5实施后农用地后续管理措施

8.周转指标安排使用建议

9.效益分析

10.成果要求

抱歉!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