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的意见》(云政发〔2008〕112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08〕8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以下简称“三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三项整治”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三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三项整治”工作,充分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统筹区域城乡土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二、“三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厂废弃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全省范围内的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和“空心村”进行整治。
三、“三项整治”对象和项目设置
(一)整治对象
1.城市、城镇建成区以外,用地期限已满或停产企业的工业和采矿用地;
2.用地期限已满或废弃的砖瓦窑场用地;
3.村内或周边长期不用的空闲地,闲置两年以上或废弃的宅基地、建筑物、构筑物占地,迁村并点后原村庄占地;
4.其他依法可以整治的土地。
(二)项目设置
州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可整治的土地进行调查和适应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整治后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建则建,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可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复垦为农用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用于种植、林果、畜牧、渔业等农业生产,确实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可以整治为非农建设用地重新利用。
1.复垦地块单块面积或连片面积超过60公顷,且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上的,可以申请列入国家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2.复垦地块单块面积或连片面积在40公顷—60公顷,且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上的,可以申请列入省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3.复垦地块不连片,若干个地块合并后面积在40公顷以下的,可合成一个项目实施。
4.复垦地块单块面积超过40公顷,但新增耕地率在40%以下的,按照一个项目实施。
四、“三项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开展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较大。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成立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三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工作,为“三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评价,建立台帐
各州市要在“三项整治”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成果资料。在尊重现状的前提下,认真统计分析评价调查结果中可复垦为农用地的面积,重点梳理可复垦为耕地面积的情况,填写评价表并建立详细统计台帐,做到图件、影像、数据与实地一致。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年度任务将汇总表、文字说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分清主次,逐村、逐乡(镇)制定整治计划。按照“现行试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结合当地资源和经济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条件成熟、容易整治的地方先行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分阶段逐步铺开实施,力争取得实效。
有条件的州、市可以结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邀请土地规划推荐机构编制三项整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各州市编制三项整治年度计划。整治计划编制要尊重群众意愿,应该召开有村民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为计划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计划应注意前瞻性,科学预测人口增长和用地总面积,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在计划的基础上,具体实施整治项目过程中编制整治方案。
(四)编制方案,组织评审
按照整治计划,按项目编制《×××土地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委托土地规划推荐机构编制,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估算和指标置换等几个部分。编制方案的要求,可按项目级别确定。项目面积在40公顷以内的,可按简易方式编制(编制要求附后),由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项目面积超过40公顷的,在依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和要求运作的基础上,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项目通过评审后,各州市在明确挂钩项目用地位置前提下,即可申请预下达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周转指标经核准后即可使用。
(五)组织实施,验收入库
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公开招投标,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仪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项目竣工后,按土地开发整理的验收标准验收。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由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抽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的项目,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初验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进入指标库后,按复垦分类面积或挂钩项目用地提取和核销周转建设用地指标。
五、土地复垦验收标准
土地复垦验收标准为:所复垦的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使用得当,管理落实。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坡度应小于25度,质量达到当地一般农用地(耕地)的水平;复垦为林地的,按林业部门验收标准执行;整治为建设用地的,按平整通达、设施完备等可利用的程度等指标验收。凡整治的土地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确认后,即可按整治地类分别作为存量建设用地指标周转使用。其中耕地质量达到基本农田要求的,应纳入基本农田后备资源储备库予以保护。
六、资金筹措
各州、市国土部门应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财政的大力支持,可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等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三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先期收益可以用于后续整治工程;同时各地要争取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复垦项目列入省级、州级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库,争取用项目资金开展“三项整治”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各地根据项目设立情况,探索包括集体集资、社会融资等在内的多渠道筹措资金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七、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的要求和《土地复垦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通过“三项整治”提取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照“台帐管理、封闭运行、合理使用、到期归还、结余流转”的原则安排使用。按照整治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折算为相应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按照《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执行;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周转置换率不超过80%,新增农用地(耕地)确认入库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周转建设用地指标,按核定的分类指标使用,可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时,注明该项指标数量,不占用当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复垦为耕地且经验收的,区域总量可视为已作占补平衡;与该指标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不交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八、三项整治成果资料
1.土地复垦规划或计划方案;
2.“三项整治”详细台帐;
3.项目踏勘评估表;
4.《×××整治土地复垦方案》(含现状图、规划图、图片);
5.《×××整治项目竣工报告》(含有关表、图、审计、监理、图片);
6.土地权属调整认定意见;
7.“三项整治”工作总结;
8.挂钩项目用地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
九、其他相关工作
1.搞好培训,抓好政策、业务指导。各州、市要抽调主要技术力量参与整治工作,集中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在整治工作中要及时对县、乡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2.强化日常管理。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从用地的申请到批准使用、确认发证依法进行。严格控制宅基地的条件和面积标准,并加快土地确认权和登记发证步伐。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批、占耕地建房、建砖瓦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新建砖瓦窑场要按照有政策严格审批,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新的违规违法行为出现,巩固整治成果。
4.把握重点和难点。“空心村”是整治的难点,周期长、易于反弹,因此在整治的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坚持一个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是整治的重点,各州、市要集中力量整治,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整治,尽可能地复垦为耕地,并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5.齐抓共管。各地在执行本实施意见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当好参谋,抓好日常工作,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附件:《×××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制要求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单位编制三项整治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通过整治复垦,达到减少耕地占用、新增用地规模,节约用地指标,发挥土地效能,减少闲置浪费的目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等提供依据。
1.2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二)合理利用、效益最佳;
(三)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建则建,优先用于农业,可持续利用;
(四)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四)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指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云南省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1.4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整治方案,明确土地整治目标,主要包括:
(一)土地整治面积;
(二)新增农用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质量等级;
(三)建设用地置换指标;
(四)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性质
明确整治区属于工矿废弃地整治、砖瓦窑场整治、“空心村”整治或综合整治中的哪种类型及其规模、比例。
2.2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简述自然环境概况和社会经济状况
2.3闲置、废弃地的形成原因
简述土地形成闲置或废弃地的主客观原因,是否符合复垦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4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主要包括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和登记发证情况,分析、说明闲置或废弃地破坏程度、污染程度、水土流失程度等状况;以及整治区外围水利、道路、电力等设施。
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土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合理利用、效益最佳、因地制宜、可持续利用、可靠性”等原则,对整治土地采取综合分析和主导因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
3.2可行性分析结论
通过适宜性评价,对土地整治进行类比分析,提出土地复垦技术路线及方法,分析土地复垦的可行性和土地利用方向的合理性,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最佳方案。
4.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估算
4.1工程设计
根据确定的土地整治最佳方案、用途和标准等,对空心村、空闲地、废弃场地进行复垦工程设计,绘制工程设计图。
4.2工程量估算
根据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测算复垦工程量,并提出测算依据。
5.投资估算
根据工程设计、工程量测算和单位工程量投资定额标准,估算投资总额和单位面积投资额,并提出测算依据。
6.资金筹措与工程进度安排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确定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结合项目区内的实际情况,划分整治工作阶段,确定每一阶段或每一区段的整治目标、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确保工程任务在年度内完成。
7.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7.1项目管理机构与项目管理
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运营的需要,研究提出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设置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制定项目管理措施。
7.2权属调整措施
遵循便于土地经营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权属调整方案,明确安置补偿方式或调换方式,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
7.3资金管理措施
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7.4施工组织与监理
按照市场运作机制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提出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7.5实施后农用地后续管理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后农用地管护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
8.周转指标安排使用建议
依据《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按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编制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建议及年度使用和归还计划,若与新建项目直接挂钩时,需简单说明新建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提出具体用地指标的周转预方案。
9.效益分析
分析土地整治后预期达到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10.成果要求
(1)方案文本
《××项目整治方案报告书》文本
(2)附图:
××整治区项目位置图1:10000或1:25000
整治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1:500、1:1000或1:2000)
××整治项目工程设计图(1:500、1:1000或1:2000)
(3)附表:
《××地块整治评价表》
(4)附件:
土地“三项整治”领导小组文件;
土地“三项整治”听证纪要;
整治前后的影像资料;
权属调整协议;
其他。
附件:《×州×县×乡(镇)三项整治方案》编写格式
×××州(市)×××县(市、区)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
(封面)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年×月
×××州(市)×××县(市、区)
×××乡(镇)三项整治方案
(副页)
承担单位:×××县(市)国土资源局
(公章)
负 责 人:
编制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编制人员:××× ××× ××× ×××
××× ××× ×××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原则
1.3编制依据
1.4目标
2.项目概述
2.1项目性质
2.2项目区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状况
2.3闲置、废弃地形成原因
2.4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土地适宜性评价
3.2可行性分析结论
4.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预算
4.1工程设计
4.2工程量估算
5.投资估算
6.资金筹措与工程进度安排
7.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7.1组织管理机构与项目管理
7.2权属调整措施
7.3资金管理措施
7.4施工组织与监理
7.5实施后农用地后续管理措施
8.周转指标安排使用建议
9.效益分析
10.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