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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的扯皮

2013年04月09日 ⁄ 综合 ⁄ 共 366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组织结构:

Z是内容部员工,B是技术部员工,A是B的上司,同时也是总管。就是说,A也是Z的上司。

 

事例:

一个特殊任务,A口头告诉Z可以使用免费代码,具体代码问B。

Z口头问B,B口头告知是F代码。

Z使用了F代码。

次日,发现出错了。

A追究是Z做错了,先声称自己从来没说过可以这样做。

Z回答B告知使用F代码。

A说B称从未说过。B事后称其说的是FX代码。

 

怎么办:

1)与B当面澄清,是否有曾去询问一事。有则是如何回答的。

2)以后,对于上司口头交代的任务,听完后说:“好,我知道了,请你再发一封email给我。”如果不愿意发email,就把接受到底任务写一封email发给上司,问他是这样吗。发出后电话或口头告知。

3)对于在和其他部门同事合作中,任何需要对方确认的事,务必使用email。记录下合作过程中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所做的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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