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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笑笑点(2010.03.11)

2014年04月16日 ⁄ 综合 ⁄ 共 4454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严正声明:以下言论仅代表荷鲁斯之眼本人所扮演的荷鲁斯之眼的胡诌和臆想,与本网站和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代表本网站和本人的观点(原文内容均来自新浪、网易)。文中所述仅为搞笑、不论国是,不适者敬请绕道。所有情节如有巧合,可喜可贺、可口可乐!

 

1.        北京电信不堪流量压力停止3G上网卡补贴

原文:

北京电信从本月起正式取消对3G数据卡的补贴,消费者在选购天翼3G数据上网卡时,需要另行支付360元的数据卡费用。此举目的在于减小激增的数据流量压力,并引导用户从无线宽带转向手机。

北京电信10000号客服向C114证实了此事。该客服人员表示,针对天翼3G上网卡的优惠活动已于21日正式结束。消费者在21日到331日期间,购买天翼3G上网卡需要单独支付卡费。至于331日之后,则会执行新的资费政策,但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中国电信的3G天翼上网卡,在还没有大规模推广之前是天翼阵营中的一个主将(当然,现在也是如此)。应该说,在3G运营的初期阶段2G3G业务之间的应用差别还不甚明显,广为大众所熟知的,除了一个视频通话就只有高速无线上网了。为了体现3G的技术优势(因为中国电信只有CDMA2000 1XCDMA2000 EVDO而没有GSM),中国电信在推广无线上网卡的力度上自然是不遗余力。特别是3G大战“前哨战”的北京市场,天翼无线上网卡还未上市就已经宣传的轰轰烈烈的,足足是吊高了广大客户的胃口。

但天翼无线网卡上市没多久,北京电信居然就宣告不堪重负要停止无线上网卡的补贴,这对于从事3G运营的朋友们来说,的确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抢夺客户固然重要、业绩KPI也不能落人之后,但抛开实际情况光想拔苗助长、罔顾盲目扩张给网络带来的压力及实际上收入的寥寥无几,天翼无线网卡这具无本之木也只能是短暂的繁荣。

有某媒体的记者悄悄爆料说,北京电信的天翼3G无线数据网络压力,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网友们毫无节制的P2P;而这些P2P当中,源自一衣带水的邻邦的“肉搏片”下载,又是其中的罪魁祸首。至于这消息怎么来的,没有人知道。但有些人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了。呵,好一个“友邦惊诧论”,营销规划不足导致市场容量畸形饱和的责任没了,究其原因竟是邻邦的另一个产业过于繁荣所致。

看来宏观经济学者们到要仔细研究一下这个现象,最好弄个课题——“浅论邻邦XX行业对中国3G通信市场的影响”、“XX行业与无线数据通信之我见”、“XX行业与天翼的辩证关系研究”……

 

2.        运营商热衷发展伪3G

原文:

从数据上看,一年来,三大运营商发展3G的汗水似乎没有白流: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3G用户已经在1500万左右,到20101月份中国移动发展TD用户551万,3G上网本用户口390万;中国联通3G用户约360万。虽然中国电信最新数据还没出来,但到200912月份,3G用户为481万。作为3G起步的第一年,这些数据是马马虎虎说得过去的,毕竟有很多现实困难阻碍3G发展壮大,特别是网络建设,终端丰富性,3G使用体验。

但分析人士认为,运营商3G用户的统计是有很大水分的。因为数据越大,越有成绩,甚至越有政绩,所以,运营商发展3G就掉进了一个盲目追求数据的误区里。给3G发展注入水分的,有运营商自己,也有运营商代理。

 “伪3G”?又是一个新鲜名词。阅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才明白“伪3G”原来不是说中国的3G是伪政府主导、伪运营商经营、伪用户使用的3G,当然也不是说3G很虚伪。虚伪的不是3G,是数字。

经过了号称3G元年的2009,三大运营商也各尽所能的进行3G圈地。但说到3G用户发展上,似乎还没有预想中的激烈。究其原因,既是网络覆盖不完善、服务提供和客户需求有差距、终端体系不足等等原因,同样我们也要尊重3G发展的客观规律。

这客观规律是什么呢?其实归结起来只有四个字“客户价值”。3G之于2G,如果对客户而言价值不大或至少在目前价值不大,那就需要我们去发现、培养和创造客户价值,这样的3G才会让人喜闻乐见。至于数字嘛,老百姓说关心其实不关心,他们只关心3G好不好用;运营商的员工说关心其实也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工资奖金不要被扣就阿弥陀佛了;领导说关心其实还是不关心,因为他们看似关心数字、实际上更关心的是屁股底下的那把椅子。

所以说嘛,这个数字来数字去的,对于客户而言是没意义的,客户觉得没意义,那就真的是没意义了。于是乎,中国联通说我们新增了多少多少3G用户,中国移动笑了;中国移动说我们发展了多少多少TD,中国电信笑了;中国电信说我们才是3G元年的真正老大,全中国的用户笑了……

 

3.        取消手机号捆绑 新“飞信”意在圈地

原文:

新版飞信正式开通登录。新版最大的变化,是取消飞信号码与移动手机号码的捆绑,无需中国移动手机号,只用邮箱就可注册使用。业内专家认为,新版飞信开放将加剧IM(即时通讯)市场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会带来资费下降和服务功能的增加。

新版飞信,用户可以通过飞信PC客户端管理自己的通讯录信息,可以加通讯录联系人为飞信好友,并发直接短信。用户也能通过导入outlookcsvvcf文件批量的添加联系人,联系人的上限目前是300人。同时还可以玩联网游戏。在功能上,新版较老版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据了解,2007年飞信正式商用,由于中国移动手机用户超过5亿户,仅仅推出一年时间,飞信用户数就超过了微软的MSN,排名仅次于腾讯的QQ。根据易观国际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移动飞信用户数为1.84亿,与2008年同期的1.12亿相比大幅增长了64.9%

超越、超越,我们总是在念叨着超越。今天超越竞争对手、明天超越国际同行,哪天成为全球行业老大了怎么办?没关系,再来个超越自我嘛。

飞信从诞生之日起,大家就自觉或不自觉的将之和QQMSN摆在一块打量。如果说QQ是本土的一枝花、MSN是金发碧眼的洋美女,那这个飞信就不知道怎么比喻好了。刚上市的飞信功能少、界面刻板、运行时系统资源消耗大、服务器连接还时不时的掉线,说实在的这个“村姑”的确没啥吸引力;但用户也架不住这个“村姑”有个超级有实力的“老爸”中国移动,闺女长得不怎么样,但“每月免费发送短信5000条”和“手机号码免费捆绑”的“嫁妆”可是很吸引眼球的哦。

如今,飞信也渐渐的懂得“装扮”自己了,界面不断改善、在线服务指标提升等等,用户也越来越认可了。短时间内超越MSN,这固然有中国移动强大的“推广”实力在起作用,但就俺身边的很多朋友经过俺推荐之后,还真的渐渐的用上了、用惯了、用好了飞信。如今取消了手机号捆绑,飞信想要和QQ一教高下的决心还是昭然若揭的。但QQMSN在广大用户心目中的地位还是无可动摇,一方面固然有产品、服务、品牌等因素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客户对飞信的一贯概念就是“免费大量发短信”+“手机捆绑”,如今这两项都已经取消了,实力尚不如QQ的飞信会不会在卸妆之后又还原为……

 

4.        山寨机一马当先撬动农村通信市场

原文:

农村通信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地方政府着力推动农村信息化的普及。其次便是大量的山寨机涌入农村市场,而与此同时,农村也为山寨机的生产提供了足够“肥沃”的土壤。

(某运营商合作厅负责人)“以农村这种特殊地区来看,山寨机不应被看作是洪水猛兽,它满足了特定市场和人群的需求,也就有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对于农村通信的发展,山寨机功大于过。”

记者经过调查后总结,经过几年在农村市场的“精耕细作”,山寨机已经深深的扎根于农村,甚至可以说,山寨机率先撬动了农村通信市场。至于山寨机的功过是非,相信市场最终会给其一个公允的评判。

山寨机,这回真的卖到“山寨”里头去了。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

老汉的儿子在城市工作,经常汇钱回家。老汉手头有了余钱,也想“高科技”一把,于是去山村唯一的通信店里头买了部号称是名牌的手机。不曾想这手机三天两头闹毛病,不是掉话就是死机。春节儿子回家过年,老汉拿手机让儿子看看。儿子一看,说:爹,您买的不是什么名牌手机,是山寨手机!老汉一听急了,拿着手机就去找通信店的老板。老板问明来意后,笑着说:您老就不知道了,您儿子是城里人买的都是城市手机,咱山里头卖的自然就是山寨手机啦!

山寨手机进山区,俺还是要叫好的。弭平信息鸿沟,让偏远落后地区不要再形成第三次差距(经济、文化、信息),价格相对低廉的山寨手机的确是个适合的选择。但是叫好之余还是隐隐的担忧,毕竟山寨手机的质量售后等等问题摆在这儿,希望经销商能够挑选些相对较好的手机卖到乡亲们手上,而不是把乡亲们渴望信息渴望交流的期盼、以及对通信技术知识的匮乏当成一次发财的机会,就善莫大焉。毕竟,咱们往祖上数三五代的,谁家不是农民啊?

 

5.        “无线网络破解器”公然摆卖

原文:

近日,一种“无线网络破解器”(俗称“蹭网器”)的电子产品在佛山火爆起来。用户只需要花150~200元购买一台“蹭网器”,便可搜索到周围2公里内的无线网络信号,从而“终身免费上网”。

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这种“蹭网器”功能相当强大,不仅速度快,而且破解无线网络密码功能也非同一般,一分钟内便可搜索到10多个无线网络信号。部分使用者表示,使用“蹭网器”一年可省上千元网费,由于价格便宜,这种“蹭网器”销量大增。而被蹭者则连连叫苦,称网速奇慢甚至网页都打不开。而商家也竞相在佛山本地论坛中推销这种“蹭网器”。

古人有云:不告而取,是为偷也!

作为世界上最为古老的行业之一,从最早的偷东西(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经济系统还不发达,物物交换是主要交易方式)、偷钱(货币的作用在经济活动中地位日趋明显,在“荣行”——以前对小偷这个行当的雅称——中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偷人(注意,这不是绑架,而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偷”)等等,一直到“窃国者为诸侯”。如今走入了信息社会,连网络,都可以偷了……

未经无线网络的所有人允许就通过破解的手段以及网络管理上的疏漏,偷偷摸摸的“蹭”到别人的网络上利用别人的信道上网,这是一种对别人资源的抢占并给别人造成了损失,从法律上讲这样是否已经构成了盗窃行为呢?

此次两会,有代表建议对“蹭网”行为进行立法规范,这是一种进步。我们喊着法治社会好多年了,实际上我们也必须承认还有很多立法未能触及的空白地带——当然,可喜的是我们的法制还是在不断的进步。

但是,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有买方市场就会有卖方市场。当道德和法制缺失的时候,企图占有别人资源的“原罪”自然就会膨胀,而我们将所有责人都一股脑儿推到买“蹭网器”的商家头上又是否能够消灭这种“原罪”呢?立法还很遥远,寄望世上诸君能够一下子“脱离低级趣味并成为一名纯粹的人”显然也不太靠谱。各位有WLAN的朋友为了避免被“蹭网”,也不是说就完全没辙,比如说:

l  拔了无线AP,乖乖的用有线局域网,看你怎么偷?

l  先考个CCNP、或争取一步到位考个CCIE,然后投资几百万升级一下家里的网络以强化安全策略,看你怎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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